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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委员建言收入分配改革财富多让个人自主分配

发布时间:2021-01-21 17:10:56 阅读: 来源:洗头帽厂家

代表委员建言收入分配改革:财富多让个人自主分配

历年全国两会,“调节收入分配”、“缩小贫富差距”,都是绕不过去的话题。今年全国两会前夕,在人民网、新华网等国内各大网站的两会热点调查中,这一话题的关注度再次名列前茅。  “用两年国企利润向全民发放4万亿元消费券”,“国企每年让利1万亿元,投入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、基本住房保障等社会公益领域”,“大幅减税1万亿元”,“开征物业税和遗产税以调节贫富差距”,“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”……像往年一样,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在牵扯收入分配改革的各个层面,提出了五花八门的建议。  决策者也作出了有诚意的回应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把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”列为重点改革任务之一,并提出“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”。  每年两会期间都呼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(海南)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最近建议,尽快形成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,提出改革的短期和中长期目标,具体确定改革重点任务和改革路径。方案要具体化,包括建立工资谈判和协商机制,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,实行财政公开等。  改革难点  庞杂的利益格局  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(海南)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,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,涉及多方面深层次和结构性的体制矛盾,并不是一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所能够解决的。考虑到收入分配改革涉及财政税收、国有垄断行业、公共服务领域等多个部门,建议由国务院领导牵头,组成收入分配改革领导小组。  “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有两方面,一是导致收入差距形成的过程,二是形成后怎样调节的问题。现在老百姓意见比较大的,不止是这个差距形成的结果,他们更关注的是差距形成的过程和原因。”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系税收教研室主任刘颖说。  收入分配分为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。上海社科院研究员权衡指出,早些年二次分配问题较多,近些年初次分配问题比较突出。  “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,而现在初次分配中,劳动者的贡献和回报的比例是不协调的。”权衡说,现在的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,收入按贡献大小分配,但户籍制度等的制约,导致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不高。而在现行收入分配制度下,劳动和资本的收入差距却在迅速扩大,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体制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。“比如,土地买卖没有市场化,征地的时候是按照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进行补偿,而征过之后卖的时候是按照市场价格,中间价格差距巨大,有些人群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保障。” 权衡说。  “问题的解决,要从根深蒂固的体制突破,从产生的过程中着手。”刘颖指出,政府政策不透明,管理手段不到位,对垄断行业的保护,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收入差距的拉大。  “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。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,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。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。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。”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,有这样一段描述今年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。  据权衡介绍,国内居民目前收入主要有工资收入、经营性收入、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。目前工资收入占居民收入的70%,财产性收入占比很少。  迟福林在今年递交的《关于尽快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的提案》中写道,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,涉及多方面深层次和结构性的体制矛盾,并不是一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所能够解决的。因此建议与收入分配总体改革方案相配套,本届政府任期内应出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方案。  迟福林建议,考虑到收入分配改革涉及财政税收、国有垄断行业、公共服务领域等多个部门,建议由国务院领导牵头,组成收入分配改革领导小组。  迟福林强调,这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,要在权衡各方利益、协调各方关系情况下,果断决策,尽快推出。  改革方向  调高、提低、扩中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功成说,要缩小收入差距、分好社会财富这块“大蛋糕”,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“橄榄形”分配格局。  收入分配改革的内涵相当之广,涵盖的内容很多,有行业之间、地区之间、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。厘清方向至为关键。  “提低扩中”的收入分配改革方式,多年来一直是改革圆桌上的热门词。迟福林说,收入分配改革关系到消费扩大和社会公平,“调高、提低、扩中”的思路早已明确。  “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,扩大中等收入群体,是当前我国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的方向。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功成告诉《人民日报》,这是促进社会公平、扩大内需、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。  全国政协委员、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,要扩大内需就要调整收入分配结构,提高中等收入比重,实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,解决中低收入者家庭的后顾之忧,“大家有钱了,就敢消费,能消费。”  “说到底,是要缩小收入差距、分好社会财富这块‘大蛋糕’,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‘橄榄形’分配格局。”郑功成说。  郑功成认为,中国宜采取中医式“抽丝去病”与西医式“外科手术”相结合的一揽子措施,切实扭转利益严重失衡的分配格局,将财富“蛋糕”分配好。“提低扩中”、缩小收入差距,不能贪功冒进。  “制度改革是顶层设计,发展中小企业是增长层面,社会政策是大方向的指导,这三方面要协调。”权衡说,公平要从一开始体现,城乡之间的差距是机会的差距,乡镇教育跟不上城市,劳动力素质、就业能力就会落后于城市。  郑功成的观点是,初次分配改革宜积极稳妥、小步渐进,重要的是尽快给人以稳定的预期。再分配涉及公共资源,要在公共支出结构调整上做文章。  公共服务均等化,是诸多代表委员的一致观点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《人民日报》采访时建议,要合理调整财政收入划分格局,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;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;改革要素市场分配制度,除必要的领域外,尽可能引入竞争机制;完善公共资源分配制度,确保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环境、能源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农村、向低收入群体倾斜。  需要注意的是,在相关改革推进进程中,“坚持‘小政府、大社会’的方向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剑阁建议,社会财富多让个人自主支配,中国不能重蹈欧债危机国家的覆辙。  在名为《减税是体制改革、结构转型和廉政建设的当务之急》的提案中,李剑阁指出,这几年社会福利开支提高很快。这对于补偿历史欠账、缩小收入差距、改善民生是必要的。但经济学和经济实践告诉我们,通过财政实现二次分配尽管有利于平抑收入差距,但行政管理成本往往十分高昂,资金常常在各个环节流失,而并不能公平合理地分配到个人。政府过多地主导社会财富分配,也必然会引起各种寻租行为,腐蚀政府的肌体。同时,一味强化政府的再分配功能,必然会弱化市场的分配功能,降低社会活力。“这就是欧洲陷入债务危机的国家现在正发生的一切。我们不能重蹈覆辙。”  初次分配环节  发展中小企业,增加就业  收入分配改革,涉及生产要素市场、资本市场、劳动力市场等存在的问题,要从金融部门改革、户籍制度改革、土地产权改革等方面入手,更要从发展中小企业着手,跳出分配“收入”的思维。  “提低扩中”的根本,在于增加就业。收入分配改革,涉及生产要素市场、资本市场、劳动力市场等存在的问题,要从金融部门改革、户籍制度改革、土地产权改革等方面入手,更要从发展中小企业着手,跳出分配“收入”的思维。权衡强调,收入分配改革更重要的是要跳出“分配改革”的范畴,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。“发展中小企业,创造更好的环境,可以获得更多的就业岗位,劳动者在岗位上依靠自己创造收入,积极性会更大。”权衡指出,日本在1950年代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方法可以借鉴,制度的改革是改变原有存在的问题,而发展中小企业,创造就业机会,是治理问题的根本,是增加居民自己创造财富的机会。  城镇化的潜力亦不容小觑。部分委员代表提出,稳妥推进城镇化,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。全国政协委员、商务部原部长助理黄海认为,这样会使中等收入者占居民的主体,会使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镇中。“任务非常艰巨,但必须做起来。”  从务实者的角度出发,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预计,下一步收入分配改革的首要着力点,是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制度保障机制。  这点已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:“完善工资制度,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。”  “扩大就业、鼓励创业的政策空间很大。比如给予低收入家庭低息创业贷款,对于吸纳劳动力较多、工资上涨较快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这样告诉《人民日报》。 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信息,2010年有30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,2011年有24个省区市上调该标准。朱征夫认为,比照“两年至少调整一次”的有关规定,这样的频率已经到位。但横向比较,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,仍达不到国际上通行的占社会平均工资40%~60%的标准。“调整还应更快些、幅度还应更大些。”  “底线”要调高,工资总体水平也应得到提升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,政府应该督促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。他建议,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增长、物价指数和财政收入增长等情况,制定区域和行业职工工资增长指数和机制。地方政府也可适当公布职工收入增速高和低的企业名单,引导企业适时适度提高职工工资。  再分配环节  降税费、开征遗产税  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,2012年,中国近八年来首次打破“保八”惯例,将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定为7.5%。同时,今年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113600亿元,增速为9.5%。新华社称,“9.5%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是近几年首次超过经济增长目标。”  为中低收入者减负,也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题中之义。  2011年中国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,着眼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,扩大中等收入阶层。“直接税降下来,间接税也应跟进。”朱征夫介绍,2011年中国全部税收收入中来自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高达92.06%。这些税收都被打入企业生产成本,反映到物价上,增加百姓生活成本。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沉重,不利于它们发挥吸纳就业、增加职工收入的功能。  全国政协委员、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,2012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名义指标有望增至22%左右,加上其他政府财政收入,全口径的宏观税负约达32%。虽然中国总体财政收入占GDP之比与国际比较,不能认为已过高,但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中,间接税比重过高,而由有支付能力的先富阶层承担的直接税比重过低。这是当下税负痛苦的症结所在。  贾康说,中国目前税收来源的70%左右是增值税、营业税、消费税等间接税。“间接税直接嵌入商品售价,通过价格渠道转嫁,成为公共财政收入的主体,决定了税收负担实际上成为消费大众的负担,易引发公众的税收痛苦感受,以及再分配机制滞后于社会发展的负面效应。”  贾康说,为数众多的中低收入阶层,成了较多的给公共税收作贡献的群体。在收入差距拉大的过程中,税收调节的再分配作用没得到应有体现。因此,需要推进以低收入、小微企业、实体经济等为重点的结构性减税。  政府雄厚的财力,令外界对财税体制改革颇多期待。  2003年以来,中国的GDP年增长速度保持在10%左右,但财政税收年增长速度始终高于GDP的10至20个百分点。李剑阁提出,如果2012年就把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控制在10%以内,至少可以给全国企业和居民减少1万亿元的负担。  值得一提的是,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,2012年,中国近八年来首次打破“保八”惯例,将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定为7.5%。同时,今年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113600亿元,增速为9.5%。新华社称,“9.5%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是近几年首次超过经济增长目标。”  不仅如此,今年中央财政将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,这也使得中央财政可安排的收入总量达58620亿元,全国财政收入可安排的收入总量达到116300亿元。  政府财力雄厚,迟福林建议,应尽快出台财税体制改革方案;注重通过控制过高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和实行结构性减税调整国家、企业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格局;探索开征物业税、遗产税、赠与税等新税种,发挥财税体制在再分配中的杠杆作用。  据法制网报道,全国人大代表、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在本次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,征收遗产税以调节贫富差距。  石英认为,目前中国已经具备了征收遗产税的条件:截至2010年底,中国共有96万个千万富豪和6万个亿万富豪,分别比2009年增长9.7%和9.1%,其平均年龄分别为39岁和43岁。  石英说,目前社会贫富差距拉大。征收遗产税就是努力从结果公平到起点公平,让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均衡。开征遗产税还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无法对存量财富进行调节的不足,对富人在一定时期内聚集的财富进行调节,达到实现收入再分配和结果公平的目的。  石英还建议,在税收模式选择上可以采取总遗产税制。所谓“总遗产税”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综合进行征收。规定有起征点,一般采用累进税率,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,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干等级,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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